2024届毕业班辅导员及各位毕业生:
大学毕业生档案(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就叫人事档案)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确定好档案接收单位、顺利完成档案转递是毕业生离校前的一件大事,请务必高度重视。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学籍档案的转递工作,特做如下说明:
一、档案转递的基本原则是档随人转。
除考公考编成功上岸而处于政审或公示阶段的学生、参与“西部计划”以及延期毕业的学生,经申请、同意,准许档案暂时留校外,一律档随人转。
二、毕业生档案去向
1.考研升学的毕业生
(1)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该生档案依据录取高校录取通知书有关档案转递要求转递至录取高校。
(2)被高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该生档案依据录取高校对档案的转递要求确定档案去向。录取高校同意接收档案,则依据录取高校录取通知书有关档案转递要求,转递至录取高校。录取高校不同意接收档案,将档案转递至毕业生户籍地(市、县或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已就业的毕业生
(1)录用单位为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该生档案依据就业协议或录用单位开具的调档函转至录用单位。注意,中小学校是没有档案接收权限的。被录用为中小学老师的,请根据协议关联的教育局的要求转递档案。
(2)录用单位为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非公单位,该生档案可根据录用单位对档案的要求进行转递:
A.录用单位已委托指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该生档案依据被委托的人才机构开具的调档函转至该人才服务机构。
B.录用单位未作档案转递要求,该生可咨询工作所在地相应人才服务机构能否办理人事代理,如不行,则根据下述的“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办法进行转递。
严禁想当然地转递至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用人单位。
(3)参与“硕师计划”的,档案转递至协议关联的教育局。
(4)“公费定向师范生”, 档案转递至协议关联的教育局。
3.未就业的毕业生
未就业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管理自己的档案:
(1)转递回户籍地
A.转递至户籍地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优先)。
注意,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的地方,和居住地是两个概念。毕业生可以根据户口本或身份证确认自己的户籍地。
湖南省内毕业生,凡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的,请务必落实好是否需要毕业生凭户口本开具档案接收函。就我们所知,湖南省内有三十多家人才服务结构需毕业生开具调档函。如需要,由于调档函一般为30天的有效期限,因此请在6月中上旬开具好调档函,并将调档函交学院毕业生档案负责人。毕业生可以通过智慧人社APP或者智慧人社公众号--人才人事专栏--人事档案转入申请开调档函,开函需准备的材料是申请人的户口页和有效身份证。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
外省生源毕业生,须提早自行联系好档案接收单位,并办好相关手续。建议转递至户籍地市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可登录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hrm.mohrss.gov.cn/recurrent-org/info-list.html查询并电话落实。
B.回户籍地市级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不建议)。
该生档案依据学生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市级教育局就业办。湖南生源毕业生注意,长沙市、岳阳市、衡阳市、郴州市、湘西州、永州市、怀化市教育局就业办等不再接收档案,娄底市教育局就业办建议发往人才,上述地州市毕业生需转递至户籍地市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特别注意,除非被录用或公费定向、硕师计划,县级教育局不接收档案。且建议尽可能转递至户籍地县级人力资源。
(2)转递至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中心托管)。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省就业中心)可代理档案、户口托管。我校所有毕业生,可根据招就处的要求,与省中心签托管协议。其档案将依据省中心给出的名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送至省就业中心。
(3)进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不建议)。
接收生源地为长沙城区的应届毕业生档案和签订了长沙市非公单位就业协议的外地籍毕业生档案。长沙城区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籍卡,签订了长沙市非公单位就业协议的外地籍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去该中心现场办理调档函。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档案室根据学生办好的调档函及编号邮寄。
(4)暂由学校保管(不建议)。
由于毕业后政审、调档存在诸多不便以及学校保管等方面的困难,除延期毕业的学生外,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留校保管。确因考公考编等特殊情况需由学校暂管的,须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应届毕业生档案留校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档案室审核同意后,档案方可留校暂为保管。保管期限为两年,毕业生在两年内办理好档案调出手续。如未及时办理档案调出手续者,一切后果自负,档案室概不负责。
严禁私自保管个人档案。
请各位毕业生依据自身情况,落实好档案转递的相关信息,包括档案接收单位邮寄地址、档案接收单位(全称)、档案接收部门(人)、联系电话以及备注(档案转递的其他有关事项),待毕业生名单出来,就开始学籍档案转递信息的征集工作。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档案室
2024年5月23日